仙人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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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孩搞仙人跳,在同伙来之前被侵害,小伙是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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仙人跳是大家比较熟悉的名词,指的是利用女色,诱骗男性发生关系,在紧要关头同伙突然出现,进行敲诈勒索。

为什么叫仙人跳,因为这种圈套,几乎是无往不利,判断一个男人,是否好色,只要把两根手指放到鼻子下面看一看是不是喘气就行了。

美色的诱惑,就算你是仙人也得跳进去,之后很难逃脱,这就是仙人跳,而仙人跳大多能够得逞的原因就是因为,行为人本身知道,这事儿是违法的,或者是严重违背道德,说出去会有很大影响。

但下面这个案子,就有些特别,同样是仙人跳,受害人可能构成犯罪,我们看看具体案情,再来分析是不是构成犯罪。

基本案情

单身青年张某(单身很重要,现在很多仙人跳也是广泛撒网,对目标不加甄别),在外地出差时看到酒店门缝里塞进来好多不可描述的卡片。

很多人住宿的时候,也都遇到过类似的情况,本来张某初到外地,也不敢轻易打电话,但无奈实在是耐不住寂寞,拨打了上面的电话。

接电话的人,一再保证,照片上的绝对是真人,不是真人不要钱,而且态度非常诚恳,说只要发现跟卡片上不一样,立马可以让她走,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。

张某一听,在欲望的驱使下,不顾风险,就告诉了对方自己的房间号,等了大概有半个小时,约定的女孩终于到了。

张某见了之后,非常满意,还没见过如此良心的“卡片广告”,来的女孩非常漂亮性感,进门就说要先洗澡,但张某实在迫不及待。

尽管女孩一直说,先洗澡,等会再开始,但张某根本等不及,直接扑上去就要发生关系,女孩只能是半推半就,说着先洗澡再来。

没想到张某太激动了,很快就完事儿了,之后马上有人闯入,自称是便衣查房,但张某已经完事了,冷静下来的张某觉的这其中有猫腻。

”便衣“表示要处罚张某一万块,就可以不上报,要不然就要通知单位和家属,遇到这种情况,就算是怀疑有诈,也只能自认倒霉,因为毕竟这事儿也不能传出去。

没想到,张某单身没结婚,也没啥特别好的工作,还是个愣头青,主要他也实在没有一万块钱,结果张某果断报了警,几个人全部被带回了警局。

案情分析

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同性之间或者异性之间以金钱、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,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六十六条,卖淫、嫖娼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。

张某的行为,构成嫖娼,根据相关法律,可以对其进行处罚,而搞“卖淫女”,本身并非以卖淫为目的,因此不适用卖淫处罚,而是性质更加恶劣的敲诈勒索罪。

敲诈勒索罪是指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、威胁或要挟的方法,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,从而构成犯罪,很显然假装的“卖淫女”及其同伙,构成了敲诈勒索罪,而且几个人还是共同犯罪。

以上两个是没有争议的的,但是张某却需要面临一个更严重的问题,张某涉嫌强奸罪,这可是一个很重的罪名。

强奸罪是指采取暴力、胁迫或其他手段,违背妇女意志,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,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是是否违背妇女意志。

本案中,“失足妇女”本意并非卖淫,而是敲诈勒索,因此她实际上并没有和张某发生性关系的意思,而且这个过程中她也表示了反对,乍一看,张某违背了妇女意志,是否真的构成强奸罪呢?

事实上,张某并不构成强奸罪,最核心的关键是,张某没有强奸的故意,张某一直以为自己是在嫖娼,已经谈好了价格,而对方,也只是一种半推半就的状态。

尽管“失足妇女”的真实意思并不是和张某发生关系,但她所表现出来的意思,就是要和张某发生关系,我们没有读心术,只能依靠外在的动作和语言,来判断对方的意思。

本案中,勒索团伙,约定的时间是五分钟,正好是洗完澡出来,双方都赤裸的时候,闯进来,但张某比较心急,也比较快,因此很快就完成了性行为。

而在这个过程中,该名女性为了不暴露,并没有展示自己的真实意图,综合判断,张某没有强奸的故意,尽管客观上实施了强奸行为,但过失强奸是不构成强奸罪的,而张某的真实意思,在案发环境下,是完全被误解的,张某的行为不足以构成强奸的故意。

这伙人,能够被抓,也是遇到了张三这样不在乎名誉,又没有钱的愣头青,一般人肯定不会主动报警的,谁都知道嫖娼需要拘留罚款,只能说坏事做多了,最后肯定会翻船。

而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,无法控制自己的欲望,经常游走在道德和法律的边缘,被仙人跳也是很有可能的,而预防仙人跳最好的方式,并不是你知道有多少种仙人跳的方式,而是彻底管住自己的身体。

仙人跳典型的有,传统暴力型,足不出户型,打劫一空型,误食幼齿型,喝醉误事型,毛片主角型,敲诈勒索型等各种各样,而且花样层出不穷,只要控制不住欲望,很可能会中招。

《女孩搞仙人跳,在同伙来之前被侵害,小伙是否构成强奸罪?》本文案例来源新闻报道/裁判文书,当事人系化名;本文所用图片,来自网络搜索,如有侵权烦请联系作者删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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